“新歌唱新疆•新疆原创流行音乐作品大赛”开始征歌

http://www.tianshannet.com 天山网   2008年10月10日 19:22:45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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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新歌唱新疆·新疆原创流行音乐作品大赛”正式拉开帷幕 

    天山网讯(实习记者王丽丽摄影报道)今天(10月10日)下午“新歌唱新疆·新疆原创流行音乐作品大赛”正式拉开帷幕,广泛在全疆征集优秀的原创流行歌曲。

    为充分挖掘新疆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满足新疆各族群众传唱优秀歌曲的需要,促进新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疆将结合前一阶段“新歌唱新疆”全国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开展“新歌唱新疆•新疆原创流行音乐作品大赛”活动。

    此次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联、自治区音乐家协会、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联合举办,由新疆德威龙音像制品发行有限公司承办。大赛分为征集、选拔、推广三个阶段。其中征集阶段可分为歌词和歌曲两大部分,歌曲作品的推荐评选将由各地州市宣传部,新闻单位,音协等相关单位集中报送到分赛区办公室,挑选出10首左右报送至全国流行音乐大赛办公室,参加西北赛区的评选。评选各个阶段,将由专家进行作品评定。

    目前,“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新歌唱新疆•新疆原创流行音乐作品大赛”作为西北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大赛为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和有重点组织创作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族各界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力争用歌声唱出新疆各族人民奋发的精神面貌、唱出心灵真情、唱出对美好生活的赞颂。

    此次大赛的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为全疆各族专业、业余的词、曲创作者,参赛作品分为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须为2007年1月1日以来新创作的流行歌曲、歌词,不分语种,必须报送能播放的制成品,同时附上歌曲曲谱的打印文字资料一式三份。具体要求是: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群众。

    2、形式、风格多样的流行歌曲、歌词。

    3、歌词生动易于传唱,旋律优美,“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4、提交的作品及音像资料不得侵犯其他人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5、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报送方式

    1、汉语作品报送至新疆德威龙音像公司

    报名热线:0991-7791778 2306976 2311485

    2、民语作品报送至新疆歌舞团

    报名热线:0991-250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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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天山网原创 责编: 韩雪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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