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祝慧容 见习记者丁金芳报道)10月10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内会对各地州市县的城乡重要建构( 筑)物抗震防灾能力排查鉴定工作实行每月通报,连续两个月排在后三位的,自治区将组织督查组对其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要求,学校、医院的抗震鉴定工作必须在10月底以前完成。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等设施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并进行。
此次排查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属于D级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和老年人福利机构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实施拆除重建;凡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抗震防灾标准进行加固改造。对于办学规模小、校舍危房比例高、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将实行撤并。从10月份开始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始实施加固改造工作,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