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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尴尬的背后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12月17日 10:03:32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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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李辉报道)12月12日,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房登记首日即遭尴尬,弃购者多多。在此之前,河北、山东、辽宁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想不到,一度被寄予“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厚望的经济适用房如今却步入寒冬,甚至需要考虑生死存亡的问题了。

    受到乌鲁木齐低收入家庭冷落的经济适用房大多存在着“价格偏高、位置偏远、配套偏缺”的“三偏”问题,“三偏现象”直接导致了购买欲望的下降。

    在各地对经济适用房态度变冷的背后,是几乎所有城市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都遇到一样的问题:一是商品房价下降导致经济适用房价格优势“缩水”;二是经济适用房受国家政策限制,为有限产权,购买满5年后上市流通收益七成要交给政府;三是地方政府不肯拿出好的地块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选址多在偏远地段,对购房者生活造成不便。

    有专家认为,应该给经济适用房做“人工流产”,因为它本身就是个“怪胎”。将经济适用房归于“市场”,它却有着“住房福利”的色彩;说它是“住房福利”,却要逼着低收入者掏出大笔的钱来买。且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地方已成为腐败的温床,开着宝马车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屡见报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应该是“兵分两路”:“市场的归市场”———有钱人去买商品房;“政府的归政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由政府解决,可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有人说经济适用房再便宜一些不就行了吗?但是,经济适用房再怎么便宜,也不可能便宜到低收入家庭都买得起的地步。况且作为公共福利的经济适用房本不宜成为商品在小范围内进行交易。即使卖得再便宜,经济适用房也具有鲜明的商品属性。将经济适用房长期私有化,不符合公共福利的公共性。或许,停建经济适用房,扩建廉租房,才是利国利民之举,才符合低收入者利益。

    可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低价出租而不是出卖,是迄今为止最“适用”的方案。这样不仅可以从根本上避免低收入者“为房消得人憔悴”,而且可以让那些日后脱贫致富的人自动丧失廉租房租住资格。想要永久性地拥有住房,只能靠政府与个人共同向市场去争取。相信随着国家每年3000亿元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会让低收入群体充分享受到国家福利,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温暖。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新疆日报 责编: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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