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二连三的碰到了几件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有“好心办坏事儿”的,有“事上摞事儿”的。这些不仅得不到好结果,反而把事情越弄越糟的事情往往与社会上流传下来的----“制造矛盾,解决问题”这个劣根有关。不仅无助于矛盾的化解,反而会把事儿越弄越糟,越闹越大,让很简单的事儿复杂化,让解决问题的代价花的更大。 比如最近新闻中报道的[一保安不但‘抓死了小偷’也把自己弄得坐监获刑]。又比如有些群众在遇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动辄采取示威静坐,堵路闹事的办法作为谋求问题解决的催促手段向有关方面施加压力,结果因触犯法律和治安管理而受到处理。就在今天早上笔者路过自治区劳动保障厅门口时,看到一位中年男子铺铺盖盖睡在门外台阶上。一问才知是库尔勒某煤矿场来的,不满意解决结果的上访者。在场的单位有关同志说:本来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但他就是不按正规路子来。...... 由此可见`在处理矛盾和解决问题时,没有一个好的手段,也就不可能得出好的结果。尽管有时偶尔也有一些人采用“自己认为合适的办法”尝到了一些甜头,得了一时的痛快,但遗下的祸患则是无穷的。 因此笔者觉得不管遇到什么闹心的事儿,不可极端行事,不可激情处置,还得采取“有事儿好好办,有话好好说!”的途径,通过正当渠道和手段来争取解决。力争落个皆大欢喜为好。 (作者:甄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