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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网上商店折扣掺水分照样受罚 
【稿 源】 乌鲁木齐晚报 【发表时间】 2006年10月27日 11:33:15 【字体】

    天山网讯(通讯员蔡俊报道)一只标价788元的女包,打折后仅售78元,这样的“好事”在网上商店里经常可以见到。但大幅折扣有多少真实性,网民们却无从判断。昨日,市贸发局市场运行处负责人表示,网上商店也是零售商的一种,如果有虚假折扣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一样可以举报投诉。

    网民不像想象中那么划算

    家住幸福路的樊小丫是资深网民,她自称是电子商务最早的“吃螃蟹者”,有3年的网上购买经历。8848网、当当网、卓越网、易趣网都留

    下过她的“足迹”。“折扣商品看着便宜,买到手算算总账就不像想象中那么划算了。”樊小丫说,网店动辄打5折甚至3折,但据她观察,除

    了几种有限的大家熟悉的产品价格属实外,网上大多数商品标出的“原价”比网下的要贵,甚至还会超出实体店折后价。“我感觉网上商城就

    跟超市一样,会制造一种抢购的氛围。”淘宝网用户、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李越说,由于网上商品价格相对低廉,自己也有一年的“淘宝”史

    了,但从未买过折扣用品,总感觉不放心。

    网站只管“拉货” 不辨真假

    万博网络是一家拥有5000多个网店的卖货网络广场,记者打电话向其位于郑州总部的负责人询问了“开店”事宜。该负责人说,加盟该网络只需交纳首年1000元加盟费,之后每年再缴500元网络管理费,即可在该网络开张了。“我们就像货车,只管‘拉货’,只要不是违法的黄、毒用品,货物质量、商品价格一概不会过问。”该负责人介绍,像万博网络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由于没有工商、税务部门的监督,加上门槛低,每年会吸引大量低成本创业者前来申报开店。

    相关部门“网店”也是零售商

    市贸发局市场运行处处长温尚志表示,根据国家商务部规定,电子商务也属零售商的一种,其销售行为等同于零售商。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一旦发现属实,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罚。温尚志提醒市民,一旦发现网店有违规行为,可拨举报电话:0991-8851487、7916628。


(责任编辑: 王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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