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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居民住宅室内温度测定有规可循 
【稿 源】 新疆日报 【发表时间】 2006年11月03日 11:14:46 【字体】

    天山网讯(记者李道忠报道)11月1日,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台《乌鲁木齐市居民住宅室内温度测定规程》,对用热户室内测温的程序、测量工具、测量方法、室内测量位置、最终温度值的计算方法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今后,乌市范围内的室内供热温度全部实行统一测量。

    过去,乌市用热户常因冬季室内温度不达标与供热单位发生纠纷,一方面是供热站称供热质量完全达标,另一方面则是居民说家里温度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温度而拒缴暖气费。统一测量后,居民对居室供热温度有疑问时,就可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由供热单位安排工作人员依据测温标准进行现场免费测量。


(责任编辑: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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