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民生>>回音壁 >> 正文 天山网--新疆重点新闻网站、新疆网络第一媒体

乌鲁木齐市房屋拆迁补偿有新规
【稿源: 新疆日报 】 【作者: 】【发表时间: 2006年11月16日 09:10:16 】

    天山网讯(记者阎静 张宏勋报道)从现在起,乌鲁木齐将规范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拆迁房屋要按照规范公式计算补偿费用。

    据介绍,乌鲁木齐市发改委于今年3月针对乌鲁木齐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规范召开论证会。初稿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在收集了乌鲁木齐市去年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和广汇房产100多处小区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后,又听取多方意见进行修改,拆迁补偿价格于本月发布。

    补偿价格规范中,充分考虑了房屋结构、类别、楼层、朝向等多种因素,设定了相关系数;房屋功能细分为住宅、经营、办公、生产、仓储类型,若达不到规定条件,可视实际情况酌情调减。环境质量较差的自建房屋,重置价可在10%的范围内酌情调减。

    新规定中要求,临时房产证按照50%补偿;对于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在住宅补偿价格的基础上增加30%予以补偿。区位级别按照2005年3月份出版的乌鲁木齐市土地级别图确定。

    此外,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费用。


(责任编辑: 朱凯莉
打印本文 浏览评论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用户名 匿名评论 [ 所有评论 ]
评论内容:(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