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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占道经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稿 源】 乌鲁木齐晚报 【发表时间】 2006年12月21日 17:47:05 【字体】

    天山网讯(记者周科实习生张孝宇报道)“发现一起,处理一起。”12月2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从12月22日开始,市行政执法局在各辖区督察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时,将就地责令改正。

    自我们开展“市民建言,营造和谐市容”系列报道以来,每天都有读者投诉违法占道扰民现象。20日,记者将半个月来读者投诉反映的问题统计发现,店外店和流动摊贩的投诉量居高不下。姚先生投诉称,和田二街沿街开餐馆的很多,把人行道都占了。张先生说,每天下午,碱泉街人行道上有很多菜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

    记者从执法部门了解到,很多市民投诉的违法占道行为,实际上都被各辖区执法局多次依法整治过。据介绍,市行政执法局在12月19日对市区市容环境的一次例行检查时发现,曾经5次责令改正的大十字某包子店,又出现了店外店现象。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志烈告诉记者,一些占道经营违章行为的反弹,是目前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张志烈解释,违章行为的反弹频率高,跟执法方式有很大关系。“过去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先逐级反馈、再分批处理。这样下来,执法的程序烦琐,时间拉得又比较长,所以使得违法行为长期不能解决。”张志烈说,现在执法局要把过去的“走马观花式”的检查,转变为“落地式”的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还要长期监督。”

    据介绍,执法局除了采取就地处理违法行为的政策外,近期还将加大执法尺度。张志烈强调,对摆放在店外的广告灯箱等违章建筑一律取缔;对跨店经营督促改正;对主次干道的流动摊贩依法取缔;对背街小巷的摊贩进行疏导规范。


(责任编辑: 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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