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王媛媛实习生于芳报道)乌鲁木齐建筑业施工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相关单位则要求其停工整改。
1月29日,乌鲁木齐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大会召开。会议要求,从2007年开始,首府要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和农民工上岗前培训制度。
工资通过银联卡发放
会议要求,劳动、建设、金融等单位相互协作,制定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的具体办法,督促建筑业施工企业通过银联卡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对于没有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施工企业,要求其停工整改,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重心转为预防新欠
目前首府已全面完成三年“双清”工作任务。今后,首府清欠工作的重心由清理旧欠转为预防新欠。会议要求,劳动、建设等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农民工上岗前的技能培训和法制培训。
市建委主任马伊磊说,由于我市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还不够规范,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部分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尤其是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企业还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
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
会议要求,今后用工单位必须与所使用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还要严格结算支付制度,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建设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施工合同,建设单位要依法收取建筑业施工企业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防止产生变相的拖欠。
用工企业负直接责任
对于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这一措施,记者随机采访了三名农民工,大家认为这个措施实施比较困难。
“现在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很多建筑企业为了能争取上一个工程,不少都是垫资干活,大都不会首先考虑到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一位姓张的农民工这样说。
副市长隋吉平说,目前首府用工单位有9万多家,约有40多万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餐饮、商贸流通等领域,其中建筑、餐饮业占到了70%以上。所以清欠工作必须坚持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负全面责任,用工企业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资金困难的,建设单位先行支付,保证拖欠工资及时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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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据乌鲁木齐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受理农民工投诉176项,结案112项,涉及农民工19182人,经过协调处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共计342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