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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事看公德
【稿 源】 新疆日报 【作 者】 【发表时间】 2007年03月02日 09:38:04

    第一件事放鞭炮。年俗说,春节到,放鞭炮。足见放鞭炮是中国传统年文化的重要内容。远的时候,没有楼房,人们都在自家的院子里或门前放鞭炮,邻里之间,此起彼落,其乐融融,很是一幅和谐图画。现今,城市里的平房已经很少了,人们大都住进了多层或高层住宅。没有了院子,到哪里放炮呢?考虑到安全因素,大多数人在楼前空地上放,大人小孩很热闹。但也有相当一些人全然不顾左邻右舍,肆意在阳台上放炮。一位市民对媒体说,大年三十,因为楼上人放炮,他家的窗玻璃不仅被震裂,从外地来过年的老人也因爆竹的巨响心脏病发作送到医院急救。值班大夫则说,每年过年,都有爆竹伤人的事发生,其中不乏在阳台上放炮所导致的。由此看,在阳台上放鞭炮,不是文明行为,更不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因为该行为没有尊重他人,没有顾及他人的安全和利益,不利于和谐。

    第二件事因让座而起。据乌鲁木齐晚报2月27日报道,乌鲁木齐市乌东站社区一位名叫马少奎的老人,每当在公交车上有人给他让座,他都要递给对方一张小小的感谢卡。上面写着:“今天的我,明天的你;你献爱心,我送祝福。愿你平安健康好运。”马少奎老人说,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坐公交车也想坐下休息。老年人作为长辈也应为年轻人考虑。马少奎老人是一位有爱心的人,是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尊重他人,尽自己所能亲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正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是主流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以上两件事,本来互相挨不着的,笔者将其扯在一起,是想说,君子以行言,即以自己的行为说话,凡事要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照顾到了他人,是否会损害他人利益?人人若能如此,不但文明程度能提高,和谐社会也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责任编辑: 朱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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