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生>>维权参考
举报制售假证窝点最高奖3000元
2007年04月25日 13:18:41 稿源: 新疆都市报 发表评论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燕 南春报道)4月2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执法局获悉,举报城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据了解,乌市头屯河区执法局正式公布的《举报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从城管违法行为的五个方面,设定了不同的奖励标准。这是目前首府执法系统在城市管理方面较为完整一个奖励办法。在奖励办法中,对举报制造“牛皮癣”、办假证的奖励金额最高。其中,举报并协助查实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每次奖励50元至200元;举报并协助查实印刷非法小广告窝点的,每次奖励100元至500元;举报并协助查实制售假证窝点的,经公安部门查实,每次奖励1000元至3000元。

    同时,对举报制造垃圾的行为,也将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其中,对举报并协助查实车辆泄漏、抛撒或带泥运行污染路面的举报者,每次奖励100元;举报并协助查实不按规定乱倾倒生活垃圾的,每次奖励50元;举报并协助查实不按规定乱倾倒建筑垃圾的,每次奖励50元。

    此外,还有三个档次的奖励制度,分别为:举报并协助查实片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城市规划相关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每次奖励50元至300元。举报并协助查实偷砍树木或其他破坏绿化行为者,每次奖励50至100元。举报并协助查实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每次奖励100元。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并协助查处其他违反行为的,也可视情况予以奖励。对积极协助执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还将酌情增加奖励金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章行为的,均可拨打电话3110311举报。

发表评论 打印此页 【责任编辑: 黄琰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