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罗蓉报道)您每月都交水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等,但在交费前,您收到收款机构寄来的消费明细账单了吗?您是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停水、停电、停机?您知道服务商不提供消费账单,您有权拒绝交费吗?
“见单付费”是国际通用的消费方式,消费账单在发达国家早已司空见惯,在我国沿海地区服务商也已普遍给消费者邮寄账单,而新疆大部分消费者为何不能享受应有的服务?为了倡导“明明白白消费”的理念,今起,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联合本报开展关于“消费账单”的讨论活动。
如果您曾经因账单不明而蒙受经济损失,或者给工作、生活带来过诸多不便,请您告诉我们,我们会请晨报律师团的专业律师从法律角度告诉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维权。
如果您对 “只消费不见单”有意见要发表,您认为哪些行业最迫切需要提供消费账单,或者您有何妙招拿到消费账单等等,都可以打电话告诉我们。如果服务商对于提供“消费账单”有话要对消费者说,我们也能帮您搭建这个交流平台。
欢迎读者就此问题拨打都市消费晨报热线电话0991-8801111,或者登录自治区消协315网站www.xj315.com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