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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老师受辱“买单”?!
2007年06月15日 11:07:08 稿源: 通讯员来稿 孟凡号 发表评论

    5月22日北京海淀区艺术职业学校“视频辱师事件”刚落下帷幕不久,就又传来了6月9日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在课堂上打牌不听老师劝阻、进而辱骂老师使其猝死的情况。短短的二十天不到,全国连续发生辱师骂师事件,这种情况很不正常,足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深思。试问,老师的权益哪里去了。笔者认为,我们在强调保障学生权益的同时,老师的权益也同样需要得到保障!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规定了如果老师在教学中出现“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这样辱骂学生的话,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且学校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笔者知道,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以及受教育权益得以保障而规定的。然而发生的两起学生辱骂老师事件又该做如何处理呢,我们是不是也该制订有关老师权益得以保障的法律呢!“那就一xx!弄死他。”,听着学生这样的谩骂,老师还能够心平气和的告诉学生:“咱们一再讲,你们不要影响别人”。这位老师的言行表现出了他的为人师表,而我们的学生又做得如何呢?重庆2009级数控班学生F,课堂上公然玩扑克,老师予以制止时,不但不听,反而当场辱骂老师,其言语粗俗、不堪入耳。笔者认为,这种情况是很不应该在学生身上发生的。考虑到有些品质低下的老师在教学中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国家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必要的。但笔者认为,我们不能因为个别老师的素质低下,就要求所有的老师都做的非常完美,进而给所有的老师都戴上“紧箍咒”。现在,法律规定老师应该如何去做,要求老师在教学中不讲脏话,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规定如此之多,老师做到了,可学生做到了吗?老师辛辛苦苦教育他们,而他们就以这种方式回报老师?政府也该制定相关法律对这种行为予以制止吧!随着未成年人早熟的日益提前,现在很多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学生已经有了一定明辨是非的能力。对于上课玩扑克、辱骂和殴打老师的现象,他们是很清醒的知道事情后果的。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学生)的权益,而忽略另一个群体(老师)的权益,那谁该为我们的老师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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