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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制度”为社区百姓撑腰

2007年07月16日 09:33:23 稿源: 新疆都市报 发表评论

    天山网讯(记者潘凤琴报道)7月11日,解放北路街道办事处举行了“落实在社区建立‘三会’制度”培训班,社区将组织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三会”。社区的权力多了,居民有问题可直接到社区反映,由社区协调各级政府部门解决。

    据了解,“三会”是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在社区实行“三会”制度,就是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协调社会矛盾,给社区居委会自主权。发动老百姓参与社区建设,减轻政府部门负担,能增强社区自身民主意识,建立社区单位、居民诉求反映机制,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社区“三会”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居民自治管理,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举措。解放北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老百姓的民主意识强了,反映的问题老得不到解决,就会有意见。其实社区里面有很多事都关乎居民自身的利益,就应该让居民自己来解决。

    “真不敢相信,我们能拥有这么多权利,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找社区了,可算找到一个为我们老百姓‘撑腰’的了!”解放北路居民王语得知社区实行“三会”制度后,激动地说。

    “辖区内有一幢楼的住户反映,物业只收物业费却不维修,楼道的墙面黑乎乎的,还贴满了小广告,居民多次到社区反映,但我们苦于没有管理权而无能为力。”南大街社区主任刘兆林提起这事就头疼,“这下好了,社区有了监督权。可以广泛征集居民对辖区单位的意见,召开评议会,对于这些治理较差的单位及时提出意见。”

    解放北路街道办副何忠灵主任说:“社区实行“三会”制度,可以提高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程度和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有助于建立公共约束机制和树立公共权威。今后社区里有关公共厕所的修建、公共浴室的兴建等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可以召开居民听证会,让居民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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