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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小鸡满院跑小区居民有意见

2007年08月28日 15:15:31 稿源: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陈晓晨报道)昨日(8月27日),乌鲁木齐新明社区38号楼后的空地上,上演了一幕“小鸡快跑”。这些鸡并不是要逃脱鸡笼,而是为了不让它们的主人抓到。

    养鸡的女士不愿透露名字,她说,上星期四,她的丈夫从外地买了一些鸡回来,一直关在自建的简易棚里,“我们已经找好买主了,这两天就可以卖掉。”

    新明社区工作人员努尔江说,这位女士是社区的低保户,“我们接到居民投诉后,让她把鸡抓了,带出小区自行解决。”

    负责管理38号楼的百户长迟女士介绍,从上周起,她就发现有成群的鸡在楼后的空地上“遛”,“她家大概有20多只鸡,我告诉过她小区不让养鸡,小区手册上写得清清楚楚。”

    据了解,小区内不止一家在养鸡,有的养在地下室,有的养在家中的阳台,还有的养在自己家加盖的小房子内。

    居民王女士介绍,79号楼有一家在地下室养鸡已有5年了,住在一楼都不敢开门窗,“每天都有成群的苍蝇飞来飞去,在房子里都能闻到鸡的臭味。”

    55号楼的韩先生说,他家楼上有一家在阳台上养鸡。“一开门,满楼道都是臭味。”韩先生摇着头说。

    《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擅自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新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蔡女士说,早在四、五月份便接到居民投诉,“我们多次调解也没有效果。上周,我们再次找到55号楼的那家时,他们说鸡已经宰了,然后就关了门。如果再接到投诉,我们会向街道办反映。”蔡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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