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伏晓军 通讯员袁婧 黄彦玲报道)谢女士一家三口外出办事6天,回来时却发现家里被下水淹了,在与物业公司和楼上住户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她将楼上12家住户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8月27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一小区见到了谢女士。她说,今年4月27日,他们一家3口外出办事,5月2日23时40分,回到家中打开门后,就闻到了一股臭味,屋子被下水所淹,地毯、木质地板四处都是黑水。
谢女士说,她当天晚上就给物业公司打电话,物业派人赶到现场,次日凌晨3时许,下水管道被疏通,维修人员从下水管道内捞出了抹布和钢丝球。她住在2楼,他们家和楼上的12户居民都使用同一根下水管道。
被淹后,谢女士家里地板被损坏,地毯、茶叶等物品都被浸泡,于是她将楼上的12家住户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
昨日,沙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将传票送到了谢女士楼上的居民家中。楼上居民刘先生称,漏水后也没有人通知楼上的住户去看现场,到底为什么漏水,他们不知道,只是后来物业公司叫他们去开了两次会,也没什么结果。
据沙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介绍,目前,此案他们已经立案,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