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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厅督察处一小时查出9辆问题警车

2007年10月15日 15:56:50 稿源: 乌鲁木齐晚报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彭芳通讯员梁鹏报道)说起白底黑字、写有新警字样和蓝底白字、写有新O字样的机动车号牌,市民自然会想到警用车。而在10月12日上午,挂着这两种车牌的车辆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督察处及交警总队的重点检查对象。

    从当日11时至12时短短1小时内,分别在红山环岛及北门环岛设置两处检查点,检查人员共对100余辆新O号段的公安专段车辆(白底黑字、写有新警字样)及公安专段民用号牌车辆(蓝底白字、写有新O字样)进行检查,并查出9辆“问题警车”。

    12日11时20分许,一辆车号为新OH**19,车顶有一个红色警灯的机动车在途经红山环岛时,被自治区公安厅督察处民警挡停。经检查,该车没有警灯准用证,虽然被放行,但其车顶上的警灯却被当即收缴。

    12时许,一辆车号为新OC**20的银色现代越野车照例被督察拦下,而司机王某向督察出示的行车证上,竟然显示该车车牌为新C1**63。而此时,从北门环岛检查点传来消息,同样的情况,也在那里刚刚上演。在将套用的警用牌照当即收缴后,两驾驶人的原车牌也并暂扣。据介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将被处200至2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当日,警务督察人员共查扣1副挪用号牌、4副手续不全号牌,收缴警灯4个。而本次纠察工作,是今年自9月27日以来的第5次行动,前4次行动共检查近500辆警用车,查扣19副套牌、2副假牌并收缴警灯1个。

    执行本次纠察任务的公安厅督察处民警海英介绍,纠察是为了防止因使用伪造或变造公安专段民用号牌、私家车挂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公安专段民用号牌车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为此,公安厅成立公安专段民用号牌纠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地对全疆警用车进行检查。

    六类违法违纪警用车辆将受严惩

    1.使用伪造、变造公安专段号牌的车辆;

    2.对2005年12月底前,借用公安专段号牌尚未批准重新核发的车辆;

    3.对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车辆;

    4.对使用已失效警灯警报器、标志灯具准用证的;

    5.对停放在洗浴、娱乐、休闲等非公务场所的公安专段号牌车辆;

    6.对有两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借用公安专段号牌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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