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刘英报道)11月7日,记者从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劳动保障部门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生重特大事件时,劳动保障部门应在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报告乌市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乌市信访局。
据了解,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并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据介绍,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在现场不能圆满解决的问题应在第二天做出进一步的调查处理;要求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对事件的责任方及责任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或处罚。同时,发生突发事件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在1小时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信访局。
此外,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布了市、区(县)各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
当日,记者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有效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我区将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欠薪企业须在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备案。欠薪企业要与本企业工会平等协商确定偿还拖欠工资的时间、进度计划并签订书面协议;欠薪企业的偿还计划,由所在地企业主管部门、总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监督履行;企业未执行欠薪报告制度,未履行欠薪偿还计划的,将由劳动保障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