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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追授三名烈士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8年01月06日 23:31:51 稿源: 天山网原创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公安部批准朱晓雷、张宇、高峰为革命烈士

自治区政府追授三名烈士“模范消防卫士”荣誉称号

自治区追授三位烈士“新疆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天山网讯(记者杨燕萍 通讯员新消宣报道)1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做出决定:追授在扑救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新疆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火灾中为搜救被困群众英勇牺牲的朱晓雷、张宇、高峰三名烈士为“优秀共产党员”

朱晓雷、张宇、高峰三名烈士是新疆消防部队继魏宏文等英模人物之后涌现出来的又一重大先进典型,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自觉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了新时期消防官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用青春与热血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实现了自己为消防事业奉献一切的崇高理想,体现了新时期消防官兵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三名烈士的英勇事迹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全国各大门户网站等几十家新闻媒体对朱晓雷、张宇、高峰为代表的新疆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英雄群体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乌鲁木齐市社会各界群众纷纷前往吊唁。为表彰朱晓雷、张宇、高峰三名同志英雄事迹,公安厅党委决定,追授朱晓雷、张宇、高峰三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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