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7日是乌鲁木齐市民为在“1.2”大火中牺牲的烈士送行的日子,在这次大火中乌鲁木齐消防特勤大队朱晓雷、张宇、高峰三位官兵不幸牺牲,大漠哭泣,天山悲恸。应该说,刚刚过了新年,首府乌鲁木齐的人并没有感到轻松,而是感到了一丝丝沉重,德汇国际广场大火损失之惨重,更让经营者肝肠寸断。在痛定思痛之后,我们不禁要问,大家是否会对消防工作给予真正高度地重视?大火能否将那些对消防工作麻木不仁、怀有侥幸心理的人们唤醒?
人们常说,水火无情。也许大家对十几年前发生在克拉玛依恶性火灾还记忆犹新,由于某些工作人员对消防工作的麻痹大意,从而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至今在受害人心里还是一个痛。但是许多年过去了,每年的火灾大大小小依然在发生,消防车的声音经常让人提心吊胆。往往火灾发生过的地方,人们会亡羊补牢,没有发生火灾时,人们则存侥幸,更有甚者,把火灾都当成了消防部门的事情,这是一个极其普遍的心理。
其实,消防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或者领导的事,它是每个人的事,灭火是消防部门的责任,防火是每个人的责任,大家的责任都重于泰山。如果人人都各负起自己的责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发生。然而,现实生活中怀侥幸心理的大有人在:一是消防检查时搞应付,总想蒙混过关,过不了关就托人说情,这是有些单位领导消防知识淡漠的表现;二是个别吸烟者不分场合,到处冒烟,不管别人的抗议,并随处乱扔燃烧的烟头,这是个人缺乏修养和不负责任的表现;三是违反消防安全规程,进行粗犷地施工,这是麻痹大意的表现;四是明知有火灾隐患,却无人过问,听之任之,这是某些领导者严重的官僚主义表现……
“1.2”大火之后,除了牺牲者、遇难者、受灾者外,谁还会再去想象它?政府肯定要进行一系列火灾隐患大检查,这是必然也是必须的,而更多的人,特别是对消防怀有侥幸心理的人是不是还在搞应付?是不是就真正重视了?恐怕未必。问题就出在这里,许多单位和个人根本就没有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保安全的意识,这是非常危险的,真希望通过这次大火能触动我们每一个人预防火灾的神经。
火灾隐患是潜在的危险,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时候都大意不得,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万不要有喜极而生悲的事件发生。近几年全国已经发生了多起因鞭炮引燃和爆炸事件,这些都是沉痛的教训。“1.2”火灾,不管它是怎么的原因引起,都是因为人的责任,人的责任是什么?是对火灾隐患的预防,对消防知识的培训。如果大火之后,能使人人从火灾中汲取教训,知道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责任,那么,悲剧就不会再发生或者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