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 今年计划招生6000名

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建仁介绍有关情况
天山网讯(记者张新军摄影报道)3月2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2010年起,自治区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从2010年到2013年,自治区每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四年共计划招生2.4万人。
2010年2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了自治区教育厅拟定的《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正式启动对疆内师范生的免费教育。这是2007年继国家在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之后,我区在全国省市、区中率先在区属师范院校大规模实施免费师范教育。在我区高等教育发展,特别是高等师范教育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惠及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体现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心和魄力。
自治区6000名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仍然由区内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模式,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生纳入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区考生,凡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基层教育事业、政治上合格的新疆籍高中毕业生皆可以填报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计划(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优先招收定向就业地(州、市)的生源,优先招收“双语”教学重点推进地区的生源,即南疆四地州和北疆三地州以及九县市为主的考生,优先招收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考生,以招收汉语言、民考汉和“双语”班学生为主。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列入自治区本、专科零批次录取。
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需签定《特培生教育协议书》,并按协议规定,由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当地乡镇中小学或者幼儿园就业,并保证在乡(镇)中小学工作5年以上,履约期限内,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得再与其他任何单位建立新的人事关系和聘用关系。非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直接进入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学习。毕业后在全区范围内自主择业,自治区鼓励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从事教育工作。
免费师范生学籍纳入国家正规学籍管理,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相关政策待遇。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学生)入学后及在校期间,一律不得申请调整学校和专业。
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向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合计免费师范生每生每年平均的经费补贴额度为4700元。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自治区及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并全部享受高校助学金。非定向就业免费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困难学生助学金。
将2008-2009年招收的已在校的师范生,纳入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范围管理。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的实施,将减轻师范生家庭经济负担,吸引优秀学子报考师范院校,为基层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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