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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网吧业主质疑安装实名上网监控系统
【稿 源】 西部庭州网 【作 者】 【发表时间】 2007年02月25日 11:35:42

 [编者注:以下内容系复制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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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昌吉州网吧从业者的一封信
收件人 马明成
发信人 网吧经营者
发信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昌吉州
联系电话: 110
电子邮件:
信件内容
昌吉州政府:
本月底到文体局开例会,文体局通知准备安装实名上网监控系统,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以此邮件形式向有关上级领导部门提出我们的质疑和请求:
一、首先一切有利于加强网吧经营管理的合理措施和要求,我们网吧业主全力支持,认真执行。
二、对于网吧的经营管理,各上级管理部门即应各尽其职,也应协调统一,尽量避免令出多门,重复管理。
2002年11月15曰起全国网吧施行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管理条例》,昌吉州所有网吧立即按照昌吉州公安局计算机监察管理处的规定,全部安装了《过滤王网吧管理系统》,并在2003年升级实行“实名制上网”,上网人员购买“实名上网卡”上网,一直执行至今。从几年的执行情况来看,管理部门和经营者都很满意。
现在文化部门又要求安装“净网先锋,此软件和公安的过滤王软件,从功能上来讲:实名登记上网、防止超时营业、过滤不良内容等功能来看,净网先锋和上网实名系统的作用是一样的。系统后台(即管理端)功能也是相同的。
已经购买了公安机关“实名上网卡”的消费者和已经购买安装了公安局“过滤王系统”的网吧业主,如果再购买功能相同的“净王先锋系统”,无疑是一种重复消费的浪费,有损消费者利益。同样管理部门也要投入资金,进行服务器端建设。
乌鲁木齐在新疆第一个安装的净网先锋,和公安的系统同时运行,可经过2年的运行怎么样了那,事实证明是不可行的,(安装两种系统对网吧经营影响很大,频繁掉线、系统蓝屏、死机,对经营产生了很大影响,经营者往往私自卸掉系统,而且不是个别现象,屡禁不止)去年不的不撤掉,换成另一种系统。并且是划区安装,即某几个区用公安系统,某及个区用文化系统,总之是用一种系统,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体现了管理创新,事实求实的的思想,给广大经营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是否考虑由公安与文化部门之间进行协商协调,共享一个平台,搞一个协调管理机制,让“过滤王上网实名系统“在信息共享中彻底发挥作用,也不必再花钱引进新软件共同利用现有公安过滤王系统,避免管理上的重复混乱和财政资金的浪费。
2、应合理看待和对待网吧。 经过改革整顿,加强管理,现在的网吧经营也已经规范了很多。相比其他娱乐场所,可说是问题最少的了。
3 我们同时也希望管理部门加强管理,而不是突击式的管理,改变以往的管理模式,引入长效管理机制,违规经营毕竟是少数人。 
恳请上级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和协商协调,,做出妥善的处理。
昌吉州全体网吧业主
转办意见
这位同志:
您好!感谢关注“州长信箱”!
一、根据国务院令第363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要求,04 年自治区文化厅已在全疆各地组织“净网先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机营管理系统的安装工作,目前,全疆都已安装完毕,只有我州才开始起动“净网先锋”的安装工作。这项工作已经影了全疆的整体工作,我州已被自治区进行了通报,为了使我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顺利实施,进而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管理系统,形成统一、高效、便捷的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能,建立自治区、地、县(市)三级管理平台并实现上下级间联网运作,为将来实现全国联网,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好准备。
二、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是国务院《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的具体要求,对提高执法效率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文化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等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网吧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由于黑网吧、不规范经营的网吧在网吧内容监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营业等诸多方面发生的负面事件,网吧一度为千夫所指成为社会公害,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由于我们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少,经费短缺,管理技术手段落后,跟不上网络市场发展的要求,给我们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安装管理监控与执法人员工作效率,不断规范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促使我州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州文体局给各县(市)下发了《关于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通知。并对“网吧”业主广泛宣传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促使网吧业主和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经过公开招标先型,自治区文化厅已确定北京喜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净网先锋”软件为全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唯一专用产品。具体实施工作由新疆四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自治区文化厅市场处负责监督管理。各地、州、市、县管理部门管理系统监控设备由文化厅统一配备。经自治区计委批准,该系统客户终端软件单价为45元/台。
五、“净网先锋”软件不刷卡,它只是对文化主管部门所监控的范围进行有效监控,而公安机关安装的“一卡通”软件是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进行监控管理,二者并不冲突。
                                                    昌吉回族自治州文体局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处理情况 处理完毕
发件时间 2007-02-08 收件时间 2007-02-15

(责任编辑: 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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