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善款来源去向引争议,相应法律法规亟待健全
新疆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刊登了一则公告,内容是向2006年“扶盲助教”活动中热心参与的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真挚关爱和捐助表达谢意,公告将捐款、捐物的单位及个人一一列出以示感谢。然而却引来争议。(见实习生王雪迎/记者李润文报道:《公告善款来源去向引争议 公益事业渴望阳光操作》)
乌市盲人学校公告中特别说明捐款的使用情况:购置教育、教学设备,改善教学条件,补贴应届生伙食费用等捐款捐物的使用全部用于盲生。这样“透明”的公示为什么会引起争议?
一、大家对自己的捐款有权知道去向。因为大家挣点钱也不容易,既然捐了钱,自然就想知道这些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想看看这些钱有没有起到什么效果,捐的钱会不会被人贪污或挪用了,更不能捐赠完了,就不了了之。这决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不能让大家糊里糊涂地捐钱,捐也应该捐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为多年来,媒体在大力宣传捐款支持公益事业的同时,又在大幅报道捐款被挪用、被挥霍的,让大家看了心寒的报道。这是大家不愿看到和不愿主动捐款的原因之一,也是让大家心存疑惑,起争议的原因之一。
二、其实中国人从不缺乏爱心,给予别人帮助是中国人的好传统。每个人都有关心慈善事业、热心捐赠的义务。一提起捐献,人们很容易联想到红色的捐款箱和每年几次大型活动的热闹场面,可是热闹过后,冷静审视,捐款的流向让大家心存疑虑。很多人并不是不愿意捐赠,而是在捐款款资的使用“渠道上”还有疑问,关键的一个疑问就是“我的钱到哪去了”。因为大家不愿意让自己的捐款让人随便挥霍挪用。这样既违背了大家捐款的初衷,也亵渎了大家捐款的爱心。
因此,对于“扶盲助教”公告善款来源去向引争议,这很正常,是法律意识的增强,维权意识增强的表现。同时也是对有关部门公信力下降的督促和监督。因为只有将捐款的款项“来龙去脉”透明了,阳光了,大家的捐款热情,捐款积极性才会自觉自愿地迸发出来。所以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最重要的是需要有完整的法律监控和管理,同时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健康的、健全的慈善公益事业体系,通过有可信度、真正起作用的体系,才能够让大家打消这些疑虑,才能让大家把热情和爱心释放出来。
网友:云水禅心(湖南)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