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份起,重庆600多家洗车行结成“涨价联盟”,将洗车费从原先的10元涨到20元。然而,时过仅三个月,这场轰轰烈烈的价格同盟却悄然“瓦解”:先是20元,然后变相打折,现在干脆降到10元(8月1日《新京报》)。
据称,这已不是重庆洗车行第一次“联手涨价”。早在2005年10月和2006年10月,重庆汽车美容服务商先后两次联手将洗车价格从10元提升到了20元,均无疾而终。更加耐人寻味的是,重庆洗车行业三次联手涨价,当地物价部门均未直接出台政策进行打压,任凭市场“说话”。
当前,我国正处于物价上涨的过程中,能源、原材料及粮油副食品的普遍涨价,引发了新一轮大面积的涨价潮。特别是一些行业的结盟涨价,给人们带来了恐慌。毕竟,在结盟涨价之下,涨价可能将无法避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消费者对结盟涨价的警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呼吁政府调查处理也是很正常的。
不可否认,某些行业的企业结成价格同盟,形成事实垄断,不仅对消费者利益是一种巨大伤害,而且也是对健康市场秩序的巨大伤害。因此,我们要加倍警惕市场交易过程的结盟行为,特别要防止形成垄断同盟,谋求垄断利益。为此,我国正在加快制定《反垄断法》,为防止垄断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价格同盟都能够形成价格垄断,给市场交易和群众生活造成实质影响。事实上,只有那些真正的垄断行业才有能力维持价格同盟,在那些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单靠行业协会这样的民间团体的力量难以维持价格同盟的运行,因为每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必然随市场需求调整自己的价格行为,绝不可能为了维护所谓的“价格同盟”而损害自身的利益。只要消费者拥有足够的选择权,商家出于增加销售量的考虑,必然会展开激烈竞争,让商品的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上,“价格同盟”很快就会自动瓦解。重庆洗车业三次结盟涨价均以失败告终就是很好的例证。
重庆洗车业的情形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应该是政府在面临市场价格变化时应如何把握角色定位,如何选择监管方式。应当说,重庆市有关部门在这几次洗车业涨价中的表现是非常出色的,从观念到行为都符合市场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物价局管理的不是价格标准,不是价格涨落,而是维持市场价格的有序竞争,防止价格垄断,让市场竞争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运行。”这样的定位体现了监管理念的进步。正因为如此,在洗车业每次涨价时,物价部门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把工作重点放在通过明查暗访查证是否存在“联手涨价”的问题上。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高压态势也是结盟涨价无法形成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市场价格的大面积波动,考验政府的职能定位和转变状况的同时,也考验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在这个考卷面前,不同地方的政府已经交出了不同的答卷。为此,国家发改委近日已经明令严控地方政府干预市场价格,等于给一些地方政府的价格答卷作出了评判。我们特别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认真理解和贯彻实施发改委文件的同时,也认真研究总结重庆洗车业结盟涨价三连败的经验教训,从中得出有益的启示。
作者:李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