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针对近期个别媒体的一些报道问题,昆明市新闻发言人刘海发通过彩龙中国网发表声明称,仇和要求确立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新观念绝不是个别媒体所说的“没有禁止都可以干”,并吁请个别媒体不要误读和曲解仇和的讲话。4月14日,为贯彻省委的部署,昆明市召开全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动员会,仇和书记代表市委作了动员讲话。声明称,新闻媒体对此作了广泛的宣传报道,为推动昆明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遗憾的是,个别媒体在报道中却出现了误读和曲解,从而误导了受众”。声明称,昆明要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仇和针对经济工作,就如何冲破传统计划经济的固有习惯和重发展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增长轻节约的片面发展观时,明确要求要确立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新观念。而绝不是个别媒体所说的“没有禁止都可以干”。(2008年04月18日 来源:中新网)
看了这则来自昆明官方的声明,真让人苦笑不得,由此我们可以热炒仇和已经到了多么荒唐的地步,连基本事实都没搞清,就在那里连篇累牍,瞒天过海,我们真对当今的一些媒体包括大腕媒体寒心,一些记者、新闻评论家连起码的新闻职业操守都没有,基本的新闻事实都不准确,谈何新闻生命?!我们真想质问那些人,你们配不配作为一个新闻人。
现在一些媒体动辄热炒误炒曲解仇和,这是极为有害的,正像鲁迅先生当年所说的一种“捧杀”,如此以往,将来是会捧杀仇和的。我们不希望捧杀政治改革家仇和,我们希望聚焦的媒体从关爱保护仇和的愿望出发,给仇和一个先做不说少说的缓冲空间,给仇和一个实事求是的报道。有时你媒体宣传的越过火,仇和面临的压力就越大,有时好心想帮他一下,岂不知反而帮了倒忙,我们不是故意给媒体泼冷水,我们确实想让一些热炒者降降温,宣传仇和一定要理性,一定要把握度,恰如其分,莫将热炒变恶炒,一旦曲解肢解其意,就会产生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混淆视听,误导受众,使本来就对这位有争议的铁碗书记多方责难的人以可乘之机,腹背受敌,这就有违我们众多媒体的初衷了。这既是对仇和书记的极大不尊重,也是对中国广大受众甚至民众的极大不尊重。
从曲解仇和书记改革之语说开去,我们的党政领导确实应该慎言“只要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就可以想就可以干”之类的话,比如一些人类应该普遍遵守的潜规则、道德伦理约束、有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的盲区、有关整个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方面应该遵守的公理。虽然本国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没有明确的限制,我们也不能违背。即便从保护改革探路人、增强改革合理性、降低改革风险度、提高改革成活率等方面计,“可以想、可以干”的“改革者”在推出新政前,不仅要看是否“明令禁止”,而且还要区分不同领域,做到公私有别:在公权力领域内,尽可当仁不让,勇于担当;当涉及公民私权时,却宁可敬畏三分,依法谨慎从事。当然,历史也一再证明:改革成功的关键是上孚下信。不违反国家法规,谓之“上孚”;不侵犯公民私权,谓之“下信”。随着民主法治的提升,民意日渐成为当政者必须着重考量的指标,公民私权也日益受到重视。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欲获成功,必须充分尊重民众的实际利益,这既能大大减小改革的阻力,也将现实地佑护改革者本身。相反,如同多宗新闻事件所证明的那样,如果在公权和私权交叉、冲突的地带,一味主张“敢想敢干”,罔顾法定民权和民生之困,势必引起当事人的激烈反弹和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主观再好的改革措施也将难以推行,甚至殃及人们对改革全局的信心和评价。到那时,原本最应作为改革支持派、改革者最可借力的普通民众,反倒可能倒戈反对改革。如果说上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空间的上限是“宪法和法律无明文禁止”,那么30年后的今天,改革空间将增加一条底线,那就是:充分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克减和损伤公民私权的改革措施,都必须获得法律的明确授权。如果有关方面能坚守这条底线,当是对30年改革开放道路的理性总结和“螺旋式上升”,必会大大增加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作者:陈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