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直缠绕着“瞒报矿难”、“团购悍马”、“炒房”等负面报道的中西部农村自然资源富集区先富群体的代表──“煤老板”,最近开始着手回报社会,无偿出巨资建设新农村,改变了一些地方的落后面貌。(《半月谈》4月21日)
与原来的“为富不仁”形象对比,山西、陕西等中西部的一些“煤老板”开始回报社会,是农村的一件喜事。除了报道中指出的“这些地区长期以来‘财政富、少数人富和农村依旧贫困’的现象有望改观,而‘煤老板’自身的社会形象无疑也将有所改善”之喜外,还可以起到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解放思想和先富带动后富中起到标杆、样板作用。
但是,凡事必有其两面性,当我们大肆宣传鼓舞它的正面时,往往容易忽视它潜在或已有的负面问题。因此,应警惕五个方面的问题。一要警惕他们的动机是否纯正。虽然大多数“煤老板”参与新农村建设热情之高、投入之大,但是也不乏别有用心的“煤老板”拿做善事当自己违规做事的“遮羞布”。二要警惕他们是否存在违规生产问题。煤矿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按时缴纳工人的相关保险、是否体制健全、是否各项指标达标等,都应该考虑在内。三要警惕这些“煤老板”是否真的有责任心。一个人责任心不是单纯从某一件事来判断,往往是通过很多事情综合表现出来。煤矿高利税不一定高回报社会、高回报社会不一定高利税,高利税、高回报社会不一定就对职工高待遇,自然也不一定是真正有责任心企业。近来报道的香港首富张茵的玫龙纸业是“血汗工厂”,足以引以为戒。四要警惕他们是否能够持之以恒地“反哺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时的“头疼脑热”,也不是瞬间的“利益驱使”,更不是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既得手段”。五要警惕是否出于自愿。个别“煤老板”内心不情愿,往往在地方官员的游说下勉强拿出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并提出一些不健康的“交换条件”。这样以来,祸害的还是整个社会、整个群众的利益。
国家在新农村建设中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煤老板”积极参与新农村,是件好事。要让好事更好,就不仅仅是“煤老板”拿出几个钱资助的事了,还要瞻其前顾其后,确保真正达到政府初衷,真正使他们的助力行为风正气顺、扎实推进、效果良好。
作者:王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