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民办学校(恕我隐去学校名称,以免为其作广告)副校长赵坤明,被学校辞退了,按照校方的说法,辞退是因为他拒绝给地震灾区捐款。此事在网上引发热烈争论,有人戏称赵坤明为“赵光光”或“山东范跑跑”,有人说辞退赵坤明大快人心。(6月12日《法制日报》)
我专门在网上细读了一遍《青岛××外国语学校关于正式决定辞退赵坤明的决定》,发现其中确有关于赵坤明“拒捐”的描述:学校组织为汶川大地震的捐款活动,“副校长赵坤明却说没有钱,不捐”。学校主要领导找他谈话,“而赵坤明却说捐不捐款是他个人的事情,别人和单位无权干涉,态度非常强硬”。可我同时发现其中还有如下描述:“近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马校长去加拿大的二三个星期里,赵坤明在工作方面也是非常的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而且连续旷工多日,表现出其严重的两面派作风。学校校委会经过综合考虑,一致决定,正式辞退赵坤明。”
这说明学校辞退赵坤明,并非是完全由于他“拒捐”,赵坤明本人也不承认自己“拒捐”。他说,汶川地震发生当天,他一看到新闻就找了校长马君,要求组织捐款,可马君并没有在意。于是他自己通过其他渠道捐了两次,共计1200元。他后来之所以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是因为他对学校“规定中层以上干部每人最少捐100元”很反感。
赵坤明的说法不难证实,有红十字会的捐款登记。我们总不能说,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捐款活动才叫献爱心,个人单独捐款就不叫献爱心。如此说来,共捐了1200元的赵坤明,不缺少爱心,至少与只捐了500元的马君校长比,不缺少爱心。很显然,马君校长早有辞退赵坤明的打算,“拒捐”只是他为实施自己的打算找了一个借口而已。
赵坤明拒绝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捐款活动,行为本身是否妥当,暂且不论,但马君校长这个辞退赵坤明的借口,有点不厚道,甚至有点狠毒。他深知在大地震发生后,谁“拒捐”谁就会遭到众人的唾骂;他更知道,这个时候辞退“拒捐”员工,会以极小的成本扩大学校的知名度,而知名度就是私立学校最好的招生广告。
一个不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校长,一个能想到以“拒捐”为名辞退员工的校长,一个为扩大学校的知名度而不择手段的校长,其心地是丑陋的,其为人是可怕的。当然,这样的校长也是不可能真正把学校办好的。
作者: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