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高考查分当天,湖北襄樊市襄城区欧庙镇发生一起令人扼腕叹息的惨剧,一名高考达632分的“准大学生”晓军(化名)溺水遇险,其姐夫下水营救,两人不幸双双溺亡。(6月28日《楚天都市报》)
本来,高考成绩出色的晓军准备报考复旦大学,本来,再过两个多月,他就可以走进神圣的象牙塔,本来,他即将在广阔的人生舞台上大展身手,本来……然而,他的一次鬼使神差般的放纵——不听亲人劝告执意要到汉江边乘凉并下水游泳,却让他 “一失足成千古恨”,让他的无数个美好的“本来”伴随着他的躯体沉入了黑暗阴冷的江底。
其实,高考后的“准大学生”们因为过度放纵而惹事,捅“娄子”的并不在少数。6月20日,海南省琼海一中学高考男生陈某因看黄色录像兽性大发,持刀强奸了16岁女学生小丽(化名)。26日,琼海市公安局以陈某涉嫌强奸罪,向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6月27日《南国都市报》)而刚刚参加完高考的小峰(化名),在吉林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街的一家网吧内连续三个通宵上网玩游戏。6月12日3时许,小峰突然昏厥。经过及时抢救,所幸没有出现其它危险。(6月14日《城市晚报》)
可以肯定地说,准大学生们无节制的放松已成为一种常态。在高考结束后,尤其是高考志愿填报后,很多考生如释重负,多年寒窗苦读的压力就好象火山喷发一样得到尽情释放,“准大学生”们一下子由原来的“拼命学习”转为“拼命放松”,有的通宵上网聊天玩游戏,有的连日连夜聚会唱歌饮酒,有的赖床猛睡,有的不顾危险外出探险、到江河游泳……而父母大都对孩子的放纵持宽容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多干预,因此,有些“准大学生”放纵过度,干出了出格的事,乐极生悲。
笔者以为,“准大学生”们适当的放松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不能无节制,要有度,要选择健康、有益而且没有危险的活动来宣泄情绪,释放压力,譬如可以进行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等,切不能恣意妄为,玩物丧志。“准大学生”们一定要合理把握走入大学校门之前的这两个多月的放松期,切莫因一时的“失足”而悔恨终生。
作者: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