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近日出台《中小学、中职教师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鉴定实施办法》,论文发表不再作为教师评职称的硬性条件。(8月24日《新京报》)
教师为了评职称花钱买论文,或者花钱买版面出版论文等“论文造假”现象,在中国教育界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种上下心知肚明的学术造假,实乃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孕育出的一大怪胎。
职称评定靠什么,怎么评?我想首先靠能力,靠真才实学;能力和才学怎么体现?怎么评价?这就牵涉到一个评审机制和考评体系问题。如果靠领导机关“钦点”,或者某种形式的“推举”,由于人际关系错综复杂,难以体现公平公正,肯定不行。于是,在职称评审中一些所谓的“硬杠子”便油然而生,比如具体的“政绩”有多少,国际国内科研成果有几项,在规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有几篇,等等。不可否认,这些“硬杠子”既体现被评审者的水平和能力,又可以减少标准模糊下的暗箱操作和舞弊现象。
然而,这一理想化的制度设计却在现实中遭遇莫大的尴尬和讽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确可以体现一个教师的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借助这个“硬杠子”来评定职称当然没错。然而,现实中这些好事常常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走形、变味——一些真正有水平的论文被束之高阁无法发表,一些七拼八凑内容空洞无任何学术价值的狗屁文章,却能堂而皇之的刊发;一些能力素质兼备的教师,他们把毕生的心血用在所从事的教育工作中,可就因为没有拿到刊有自己论文的期刊,从而不能晋级、晋升,甚至抱憾终身。前一种情况是制度漏洞下的腐败,后一种情况则是体制僵化的恶果。
按理,教学论文应该比普通文章更有价值。可奇怪的是,普通文章发表后通常能够得到稿酬,而现在发表学术论文却要“倒贴”,作者要托关系,要送礼行贿,要花钱买版面。那些有关系的,有路子的,可以通过“贿买”,那些有才能却又什么“神通”也没有的人,只有被逼造假。当然学术腐败并非全是制度环境催生出来的。有些学术腐败是教师的道德品质问题,他们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本身不高,但是他们为了追求职级升迁和个人待遇,不惜采取造假、欺诈、剽窃等手段,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一个好的教育体制,应该能创造一个使具有真才实学者脱颖而出的环境,应该建立一个“能者上,庸者下”的顺畅通道。上海交通大学教师晏才宏,教学水平和师风师德有口皆碑,但限于没有所谓的论文,至死也未评上副教授的“悲剧”,足以让我们反思和检讨现行教师职称评审体制的弊端。
人们期待海南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定,不再把论文发表作为硬性条件的规定,能够为全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改革提供契机和经验;人们更加期待中国教师为评定职称而大面积“论文造假”现象早日寿终正寝!
贾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