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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家庭”:扼杀幼小生命的祸首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9月10日 09:25:34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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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岁,花儿初放的年龄。可对于天宝来说,生命之花却因肝癌晚期而将要凋零。(9月9日金羊网——《新快报》)

    读到这篇图文报道,笔者禁不住泪水涟涟,一种难以言状的痛缠绕心间,挥之不去。父母给他取名“天宝”,寓意是“上天赐予的宝贝”,然而,天宝还未弄懂“宝贝”的含义,就被父母无情地送还给了上天。

    天宝的家庭,是个典型的“问题家庭”,而“问题家庭”,成为扼杀天宝短暂生命的罪魁祸首。

    其一,天宝的父母未到法定年龄就结了婚,这样的婚姻和家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父母的身心还未发育成熟,就生下了他,这样的“早产儿”,谁能保证他的身体是健康的?再者,天宝是非法婚姻结下的“苦果”,与同龄孩子相比,其出生、就医、上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试想,在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他的生命有何保障?

    其二,天宝的家庭,是个愚味无知的家庭。因为父母无知,导致他一出生就成为乙肝患者;因为父母缺乏卫生常识,对天宝遗传来的疾病不闻不问,任其蔓延,直到病情恶化成不治之症,才送去救治,但已为时晚矣!

    其三,天宝的父亲因打架滋事判刑入狱,无奈的母亲带着他回到了娘家,表明这个家庭已名存实亡。作为天宝的母亲,她要独自面对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哪里还有精力关心天宝的身体?

    天宝的不幸,既给我们带来了切肤之痛,更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对天宝家这样的“问题家庭”,有关部门是否能够尽快拿出防范和管理措施来?对天宝这样的弱势群体,是否能够尽快实施有效的援助和保障机制呢?

    愿天宝之类的悲剧不再重演! 

    张西流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天山网作者来稿 责编: 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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