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的农民工,因为被选为广东省人大代表,一夜间成了“政治明星”。随之而来的每天上千个求助电话,让她备受考验,最终不得不关机,招致骂声一片。近日,她首度就外界对她的误解进行澄清:“我不是农民工的救世主,我只是个普通的打工妹!”(《广州日报》9月11日)
看到胡小燕,让我想起了5年前的讨薪农妇熊德明。因为见到了总理,她不仅成功为丈夫讨回工钱,还成为众多农民工的讨薪代言人,甚至一度成立工作室。在法律健全的现代社会,却一再出现古代封建社会“清官”和“代表民意”似的人物,被底层百姓推上风口浪尖。可她们甚至都不是“官”。人大代表胡小燕不是,熊德明更不是,可只因为她见到了总理,有了和上面沟通的机会,她就和胡小燕一样,成为了底层百姓眼中的“救世主”。
其实,农民工会向胡小燕反映什么问题,我们想也想得到,无非是工钱被拖欠、子女上学难、劳动合同等等。这些问题,哪一个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哪一个没有相应的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在一个法治社会,这些问题有理就可以得到顺利解决,根本不需要权力的介入,更不需要什么“救世主”。
这样看来,是谁造成了胡小燕被迫关机?表面看来,是对她给予厚望的上千名农民工,但实际上,正是各级各类政府部门。粗暴的态度,不屑的眼神,甚或是权钱之间的勾结,让多少农民工对本该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的政府部门,失去了信心。我们的社会没有给农民工提供通畅的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渠道,才让他们在看到首个农民工代表后,将她视为了自己的代言人,就像落水者紧紧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溺水时如何救人,很多人都懂,方法不对是会把施救者和落水者都害死的。而现在这么多水里的农民工,都将手伸向了水面上的胡小燕,她能承受多久?这样的施救,用不了多久,胡小燕也会被拖下水,就像之前的熊德明一样,归于沉寂。
没有一个人能成为农民工的救命稻草,他们的救命稻草只能是法律和制度。而能让这个救命稻草发挥作用的救人方法,就是要让各种公权统统服务于法律,让法律和制度恢复其应有的尊严和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让我们的社会真正从人治进入法治。
在胡小燕出现前,广东省乃至全国有多少人大代表,按《宪法》和《人大代表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应该为全体人民代言,农民工当然也属于人民。可为什么直到胡小燕的出现,才让2亿农民工有了代言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先需要考虑的,不应该是如何为人大代表创造更好的履职环境,而是如何切实行使好所有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让农民工在任何时候,向任何人大代表,向任何相应的政府部门,都有反映问题的自由,和问题能得以解决的希望。
一个如此普通的打工妹,只因为戴上了人大代表的光环,就被这么多农民工寄予厚望,胡小燕的遭遇这不仅让我们的政府蒙羞,更让我们建立起的一切法律和制度蒙羞。
作者:郭 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