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学生,可是我们的睡眠明显不足……"近日,浙江日报记者在浙江省教育厅网站上看到题为《这样的作息时间合理吗?》的一个帖子。自称是磐安实验中学的Pacgy在帖子中说,他每天5时40分就起床,学校早上6时30分上课,晚上8时55分放学,他一般要到11时有时甚至12时才能睡觉。(2008年09月16日浙江日报)
早在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明确规定"学校和家长必须要保证中小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的睡眠。将中小学生睡眠时间上升到法律规定,令人感到既高兴又心酸,连睡眠都要法律规定,可见缺觉的并不是个别学生个别现象。
这部法律的执行情况又如何呢?近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人们不禁要问,仅凭这部法律,能否有效保证中小学生享受充足睡眠?至少到目前为止,这部法律尚未真正发挥它的威力。再次证明了在现行教育大环境下,要保证中小学生的充足睡眠时间,绝不是仅凭某个法律或文件就可以实现的,因为现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以牺牲学生的睡眠来换取分数的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呢?这与我们的考试制度密切相关。本来我们的教育目的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但现在一部分中小学异化为唯成绩论、唯分数论,结果是一门心思抓成绩,以至于其他关乎学生身心健康的事都无暇顾及。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做法竟然还有逐渐蔓延愈演愈烈之势。许多学校为了提高学生成绩,想方设法加班加点,早上天不亮就上早操,晚上的自习课越拖越晚,甚至拖到晚上十一二点,一日三餐要限时吃完,睡眠严重不足。双休日、节假日,能少放就少放,能不放就不放,只要有可能,甚至连正常的寒、暑假都要学习。学生的课业负担越来越重,致使越来越多的学生睡眠严重不足,听课时思维迟钝,精神不集中,昏昏欲睡,结果产生厌学情绪,最后身体垮了、成绩掉了,得不偿失。
实事求是地讲,要保证中小学生充足睡眠仅仅靠学校孤军奋战是很难实现的。众所周知,有时候学校"减负",家长"增负",家长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了,可还有各个辅导班、兴趣班、特长班的作业呢。一些中小学生在作业题的狂轰滥炸下,到夜里十一二点才能上床睡觉,并不是罕见的现象。事实上,为学生减负、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落实素质教育等等,真正的难题在于落实。
因此,我们的社会、学校、家长以及政府部门应齐抓共管,充分保证孩子们的睡眠和锻炼,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把"标准睡眠时间"能真正还给孩子,让他们有时间睡、睡得着、睡得好。孩子的睡眠关系整个民族的未来,给孩子减负,就请把睡眠时间还给孩子们。
作者:蔡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