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多,院方当反思
|
2008年7月,江西省综治办会同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在全省建立第三方调处机制,省、市、县三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共有80个。截至2008年12月底,江西省各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解处理各类医患纠纷132起。江西省综治办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江西省医患纠纷事件达到3000件,此后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仅三级甲等医院比较集中的南昌市东湖区就发生了427件医疗纠纷。(2月10日《中国医药报》) 近年来,医患纠纷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时至今日,人们仍然在极力寻求破解医患纠纷的难题,比如在医院建立警务室,让警察进驻医院;比如引入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等等,这些做法当然都有一定的效果,但并没有遏制住医患纠纷事件日益上升的势头。为什么?常言道:“打蛇要打七寸。”遏制医患纠纷必须从源头上抓起。 不错,在医患纠纷事件上,的确有无理取闹者、别有用心者,甚至职业医闹者。但这毕竟是少数人。而产生医疗纠纷的最初原因,大部分还是医疗服务质量存在一定的不足造成的。如打错针、发错药、做错手术、未履行告知义务、收费不正确、服务态度欠缺等。中国医师协会曾对各种医疗纠纷进行过调查,发现技术原因引起的不到20%,80%缘于服务态度、语言沟通和医德医风,为什么我们的医疗机构没有从自身上检讨或者反省呢? 面对紧张的医患关系,我们的医护人员或许有太多的苦衷,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缺失的理由。君不见,重庆垫江一卫生院在没有查清患者黄中轩病情的情况下贸然开刀,结果无法完成手术,让患者在手术台上等待了近5个小时,最终致其死亡;74岁的刘老汉小便困难,在北京一医院看专家门诊,被确诊为前列腺癌,遂为刘老汉作了双侧睾丸切除术。再次检查时,却发现其患有前列腺炎,没有癌症症状;成都市某省级医院泌尿科医生对一名患双侧隐睾的14岁男孩进行了睾丸摘除和阴茎切除术,让他变成了“女孩”;河北省一农民相建民,因胃腹部涨痛前往满城县医院治疗,并接受了剖腹探查术,手术一天后死亡。家人送到殡葬管理所火化后,竟在骨灰中发现了一把已经烧成黑色的12厘米长镊子。如此等等,这里边难道没有我们必须反思的问题吗? 自古以来,医家都强调“医乃仁术”。两千多年前,世界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就说过,医生有“三法宝”,分别是语言、药物、手术刀。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教授也讲过:医生应当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和艺术服务。这就是说:医生不但要有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还要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敏锐的眼光和果断的决心,同时还要有丰厚的人文知识、良好的语言艺术,善于理解病人的语言、心情和痛苦。 由此,笔者想起发生在著名医学家裘法祖身上的一件“小事”:一次,裘法祖在门诊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来就诊。她说肚子不适好久了。裘法祖询问了病史,再让她躺下,又仔细按摸检查她的腹部。检查后病人紧紧握住裘法祖的手说:“你真是个好医生。我去了六七家医院,从来没有一个医生按摸过我的肚子。你是第一个为我做检查的医生。”医生为病人触摸了一下肚子,病人就感激涕零,这实在让人感慨万千。时下,许多医患纠纷与医务人员的爱心、同情心、责任心缺失有一定的关系。患者来看病,医生头没抬就把药方开出来了,这样的诊治过程能让人满意吗? 构建和谐社会,对医疗行业来说,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以病人为中心,多给病人一些人文关爱,体恤患者的痛苦,同情患者的困难,尊重患者的顾虑,努力让患者获得身心健康。警察进驻医院,当然能减少、消除暴力事件;医疗立法,自然能厘清责任,使惩处暴力有法可依。但这些都只能治标,而改善医疗服务,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才是治本之途。因此,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服务态度抓起,杜绝低级错误的发生,这才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的最佳措施。 作者:冯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