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戒烟,此举甚妙
人民网沈阳2009年6月8日电(记者郑少忠)为降低或控制全民吸烟率,辽宁省日前决定,首先必须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中开展禁烟活动,到2011年,全省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建成无烟单位。读此消息,不禁顶头称道:医疗机构戒烟,此举甚妙!
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据了解,香烟中含有1400多种成分。吸烟时产生烟雾里有40多种致癌物质,还有十多种会促进癌发展的物质,其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尼古丁、一氧化碳和多种其它金属化合物。有关医学研究表明,吸烟是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患的行为危害因素,吸烟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我国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所致疾病。
在公共场合几乎都贴有“吸烟有害健康”的标志,但往往是形同虚设,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在其它场所拥有吸烟人群倒也无可厚非,但在医疗卫生机构“烟雾缭绕,乌烟瘴气”纯属不正常现象。笔者在诸多医院的专家门诊,时常看到医疗专家一手夹着香烟,一手拿着听筒为患者看病,即使病人有时被呛得咳嗽,医生们也无动于衷。有时患者为了礼貌,递上香烟,医生们也照接不误,毫无推托之意。
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促进戒烟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院作为医疗保健服务场所,必须为病人提供一个健康无烟的环境。辽宁省要求全省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控烟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控烟管理方案,划定禁烟区域,了解人员吸烟状况,设置控烟警示牌和控烟设施等;开展禁烟工作指导,运行禁烟措施;对医疗卫生机构禁烟工作进行考核;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辽宁省的做法实是上上之策,明智之举。全国各地当尽力效仿,形成全民戒烟的强大声势,让人们远离吸烟带来疾病的困扰。
作者:苏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