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的会规值得在党和政府部门推广
湖南省十届政协第六次常委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规定,省政协委员一届内累计2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省政协常委一届内累计2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常委会议的,将依照政协章程规定,免去其委员、常委资格。《6月30日新华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湖南省政协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湖南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办法(试行)》,对委员和常委参加会议作出明文纪律规定,一届内不请假两次缺席会议的,将被免去委员和常委资格,《办法》还从学习、参会、调研、提案等多方面对省政协委员如何切实履行职责作出了规定。
条文听起来很苛刻,但对于一个组织来说一点也不过分,我们国家的政协、人大、党代会的委员是由基层选举产生的,代表们享有很高的威望,也有着很好的群众基础,这是一种荣誉,同时也肩负着一定的责任,也享有一定的权力。每年召开的会议并不多,但会议的内容很重要,大多是关系到讨论国家政策、国计民生的大事,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委员大多都是按比例推选出来的,代表着来自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民众的意见,由于个人的缺席,也可能就不能把这个地区、这个行业、这个部门的意见反映上去。也就失去了这个代表的意义和职责。当然对真正有事的也有具体的制度和政策,但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制度。
近年来,少数政协委员“旷会”“不作为”的现象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尤其是个别来自文艺界或体育界的“明星”委员,长期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被群众指为“挂名委员”。为整治少数政协委员“旷会”或“在其位、不谋事”的行为,近年来吉林、辽宁等地均出台了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曝光”缺席委员名单、规范委员请假程序等措施来约束政协委员的“旷会”行为。湖南这次加大了惩罚力度,除了两次缺席取消资格外,还对政协委员的学习和提案情况作出了“刚性”规定:每位委员届内应参加一次以上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应积极参加省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和考察等履职活动,提倡每位委员每年提出一件以上提案,反映一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委员履职情况将成为评选优秀政协委员,以及作为推荐下一届委员、常委人选的重要依据。
那些有其名无其实的“挂名委员”实际上就是不尊重人民,不爱护组织何不珍惜荣誉的失职委员,与其占着茅坑不拉屎,不如干脆取消其代表资格,另请高明。这是对国家对人民的高度负责,同时也是对不珍惜荣誉和目无组织目无纪律者的一种公正的惩罚。
我们的人代会、党代会完全可以借鉴和推广湖南政协的这种《办法》,对于“旷会”和“在其位、不谋其事”的代表作出具体的细节规定,不称职的坚决取消其代表资格,以正会风,以正纪律,以正党风。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也可借鉴这种做法,提高各级政府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同时对纪律性不强者也是一种约束。当然,对于政府部门的职能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应本部门的纪律和处罚条例,让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人员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建立起一整套的长效的问责制度,真正起到提高各级职能部门职员的纪律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力。是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
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更应成为执行纪律的表率和楷模,通过制定铁的纪律和各种长效问责制度把我们各级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新的水平,让各级政府的职员真正成为遵守纪律的模范,成为人民忠实的公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做好各自的工作。
作者:宋九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