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掏钱”把政协给“修正”了!
40年前,毛主席曾告诫全党要“警惕修正主义”;1月31日,《广州日报》那则题为《不应让商人掏钱进政协》的新闻,令人不由想起这句警语。
这样的联想也许不十分妥贴,但在提防与警诫上,显然具有共同性。
在日前召开的广州政协会上,有不少委员对“掏钱”进政协的现象,纷纷提出质疑,担忧如此下去,会损伤国家形象,会凉了百姓心。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现象不惟广州一地有,而是全国各地皆存在,只是“严重”的程度不同罢了。
顾名思义,政协的“政”,无疑就是“政治”;而“协”,当然是“协商”。想当初,在1949年建国之始,毛主席、周总理广邀海内外的知名爱国人士齐聚北京,就是为着相商新中国政治生活的大事。多少年来,国家一直是严守政协这一职能的,那就是:强化各党派之间就重大政治问题进行民主协商。这其中的核心,是政治。但时下,有些地方却没有严守这个“政治”,而或多或少地将其“商化”了。对进政协的资格,不是考察其个人的参政议政水平,不是考察其个人的民主协商水平,注重的却是其一年赚多少钱,或者商业利润是多少,用这个作为让不让进政协的条件。近年来,一些政协常委、副主席、主席,因腐败丑闻而锒铛入狱的;一些政协委员或因常常只“挂名”、或因年年只做“哑巴”、做“耳朵”,而被取消资格的;还少么?
如今叫市场经济也罢,称商业社会也罢,但中国社会主义的这个“本色”不可以“修正”,政协的“政治”本色也不可以“修正”。
钱这个东西,同样如此。古时候,说“钱可通神”;现在,叫“金钱万能”。也是,有些事的确“钱好使”,比如钱多了随便可以买几百万、上千万一座的别墅,钱多了八旬老翁也可以在全国随便“征”美女;然,在中国的有些事情上,对“钱”是必须拒绝的,比如不能准许拿钱买官卖官,不能准许拿钱买卖文凭学历,不能准许“掏钱”进政协……但目下竟都一个个被“准许”了!谁的失误呢?还是广州政协委员们说的一针见血:是“有些党政领导!”
从建国之始的“爱国”进政协,到眼下的“掏钱”进政协,这个“修正”,值得谁深思?又值得谁反思?
作者:姚泰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