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由于地处中国最西边,与北京等中东部地区时差2小时,使用地方时间(乌鲁木齐时间)。乌鲁木齐时间比北京标准时间晚2小时,即乌鲁木齐时间10时相当于北京时间12时。所以新疆自治区政府机关作息时间与内地有较大区别。
自治区政府、区级政府机关及全区大部分地区政府机关工作时间为:
5月——9月底(实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09:30——13:30(北京时间) [07:30——11:30(乌鲁木齐时间)]
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14:00——18:00(乌鲁木齐时间)]
10月——来年4月底(实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 [08:00——12:00(乌鲁木齐时间)]
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13:30——17:30(乌鲁木齐时间)]
乌鲁木齐市级政府机关工作时间全年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冬季作息时间。
吐鲁番地区政府机关工作时间为:
5月——9月底(实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09:30——13:00(北京时间) [07:30——11:00(乌鲁木齐时间)]
下午:16:30——19:30(北京时间) [14:30——17:30(乌鲁木齐时间)]
10月——来年4月底(实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 [08:00——12:00(乌鲁木齐时间)]
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14:00——18:00(乌鲁木齐时间)]
另外,新疆自治区除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的节假日和双休日外,每年还有地方民族性的节假日:古尔邦节和肉孜节。按传统习俗过节的少数民族群众在古尔邦节时放假3天、肉孜节放假1天。全区政府机关在每年的古尔邦节第一天时会全员放假一天(2006年肉孜节为10月23日、古尔邦节为2006年12月31日),停止办公。请您按上述工作时间与政府机关联系或办理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