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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夜市市场收费不得自行调整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5月15日 09:55:04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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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燕 陈璐报道)15日起,乌鲁木齐市16家早、夜市市场的收费标准将实行调价备案。5月14日,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公布早夜市调价备案名单,这是乌鲁木齐市首次将早夜市市场收费标准实行调价备案制度。

    据悉,被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都属于规模较大、人流量较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早夜市。包括:乌鲁木齐市三道湾巷、西河坝前街、红山西路、红山东路、光华路、文化宫路、南昌南路、喀什东路、温泉西路早市、幸福夜市、解放南路夜市、五一星光夜市、五一电影院夜市、温州街星光夜市、南湖广场夜市、新民夜市等16家单位。

    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凡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经营者应当在调价前,向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提出调价书面报告,未经审核同意,不得自行调整。

    据介绍,此次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具体截止时间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凡不履行调价备案,擅自涨价的,发改委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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