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李君霞报道)昨日(5月14日),乌鲁木齐公安局户政处再次解释了5月8日出台的落户新政策:外来人员只有购买商品房才可享受免费申办亲属户口政策,经济适用房、自建房、二手房、房改房不能享受。
新政策规定:只要在乌市交纳两年以上社保,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二手房和“房改房”的人员,不论住房面积大小,一次性交清房款取得房产证都可以免费在乌市落户。
户政处负责人强调,这里的“人员”特指房产证上签名的本人,不包括配偶、30岁以下未婚子女及亲属。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购买商品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免费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及30岁以下未婚子女3人的户口。
购买商品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可免费申请办理1人 (本人或配偶或30岁以下未婚子女)的户口。
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可合并计算。
据悉,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对证明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可当场办理的户口事项,户籍内勤民警要一次办结;对手续不齐全、无法当场办结的户口事项,民警要将补充材料向当事人告知清楚,做到补全手续第二次办结;对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民警受理后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最迟在5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该负责人还重申,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一方登记户口。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既可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也可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役军人子女落户仅限于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