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紧紧围绕强区富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以上,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万亿元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产业化水平提高。新型工业化取得重大突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各具特色的绿洲经济型小城镇体系初步建成,城镇化率提高到42%,新型城乡发展格局开始形成,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改革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5%以上。
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得到高效利用,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5%左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3.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比较健全。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学龄人口净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防灾减灾能力增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900元,年均增长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90元,年均增长6.5%。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贫困人口继续减少。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更加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