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男,哈萨克族,1962年12月生,新疆霍城人,1985年5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新疆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年7月至1987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人民法院助审员、审判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87年3月至1992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人民法院院长(其间:1990年8月至1991年7月在中央党校政治理论班学习)。1992年3月至1993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副院长兼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3年5月至2001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其间:1995年5月至1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挂职任主任助理;1995年8月至2003年8月全国青联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联副主席;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在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副书记、副州长。2002年2月至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2005年9月至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