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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务员招考笔试分数线划定
【稿 源】 新疆新闻在线 【作 者】 【发表时间】 2007年01月14日 14:59:55

    天山网讯(记者冯瑾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获悉:2006年下半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1月10日划定。

    据介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职位150分,其中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机关职位140分;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职位160分;自治区纪检委、自治区国税、地税、质监、工商系统职位110分,其中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四地州职位100分;自治区监狱和劳教系统局机关职位110分,监狱和基层劳教所职位100分,其中南疆四地州监狱和基层劳教所职位90分。

    面试人员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确定,招录1人至9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人数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凡笔试成绩和《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月20日至24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招考地人事部门报到。资格审查将于1月15日至17日进行。


(责任编辑: 苏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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