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乌鲁木齐代表团审议现场
天山网讯(记者成倩摄影报道)“应该加强对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检定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乌鲁木齐市代表团的人大代表伊里奇·萨依然说。
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人们只是按话费单交费,至于计费单是否准确,用户常常萌生疑问,但又无从查验,对电信计费失准的投诉已成近几年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
关于电话计时计费装置计量检定有关问题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国家质检总局也陆续在2003年发了国质检量函[2003]282号《关于加强电话计时计量装置计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对<关于开展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强制检定的请示>的批复(国质检量函[2003]889号)等文件。
然而,据人大代表伊里奇·萨依然介绍,新疆的各电信运营商大量使用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从生产、安装到投入运营多年来从未进行过检定和校准。电信主管部门也未制定相应的周期性技术规范要求。对电话计时计费的强制性检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明确发文不承认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是计量器具拒绝检定。
因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于1997年起连续两年提案后,自1999年起至2004年陆续对单机型和集中管理分散计费型电话进行检定,由于通信运营商配合力度不够,甚至根本不配合,受检率由1999年的82%逐年降低到2003年的8.5%,合格率也于1999年的65%下降到2003年的55%。
而2004年,电信公司更是依据信息产业部内部文件,认为市场使用的电话计时计费均为集中管理型电话计时计费器,不是计量器具,拒绝开展检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进程可谓是举步维艰。
代表伊里奇·萨依然认为,对各类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监督管理,必须周期进行检定,这是维护通信市场正常经济的需要。应对不进行周期性检定、不主动申请强制检定的单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