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06 年下半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06 年下半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考简章》规定,经过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公安机关)、体检、考察等程序,我们对首批拟录用 1058 人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时间 2007 年 2 月 10 日 -16 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如对拟录用人员在报考条件、考察、体检等其他方面有疑异,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或举报。对公示后无疑异的,自治区或各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自治区检察机关、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公安厅和乌鲁木齐市由于体检和考察工作尚未结束,对其余尚未公示的拟录用考生将于 2007 年 2 月 13 日进行公示。
附:拟录用人员名单
自治区监察厅: 0991 - 2392772 邮编: 830002
自治区人事厅纪检监察室: 0991 - 4685809
自治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0991 - 4685818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