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题: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
二、宗旨:通过本次赛事的举办,营造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赛里木湖独特的地理、环境优势和旅游资源,进一步推动新疆公路自行车赛事的发展和普及。同时,吸引疆内外人员到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达到宣传博州、推介博州的目的。
三、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行车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视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管理委员会、温泉县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待定
六、组织机构:成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行车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视台和博州人民政府联合组成的新疆首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下设竞赛组、宣传组、会务及后勤保障组三个工作组,确保竞赛活动安全顺利进行。(详情见附件1)
七、竞赛时间、地点、赛程:
1、赛会日期:2007年6月15日—18日
2、比赛日期:2007年6月16日—17日
3、比赛地点:博乐市、赛里木湖、温泉县
4、总赛程:268公里,分四个赛段。(具体赛段距离、时间和路线等内容详见附件2)
八、参加范围:
1、全疆各地州市及内地省市自行车协会;
2、全疆各地州市及内地省市自行车爱好者。
九、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自行车健身比赛和旅游观光活动相结合的一次群体业余性赛事。竞赛规则参照公路自行车比赛规则执行。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编排。
2、参赛运动员必须骑无助力装置的自行车。
十、参加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团体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团体报名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0名。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医院以上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报名参赛的学生须同时持有所在学校和学生家长同意参赛的证明。
3、报到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和人身保险手续。返回机票、车票可申请组委会代办订购。
4、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安全头盔,自带参赛自行车。由于参赛车型种类较多,组委会不提供零部件,只提供维修工具,赛手自备前后内外胎和其他易损件。
5、参赛代表队或个人可将报名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大会组委会会务组。
电话:0909—2318790
传真:0909—2318704
邮箱地址:bzwhty@126.com
6、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6月5日。本次比赛运动员总人数为200人,报满为止。
7、各代表队2007年6月15日上午报到,下午17:00(北京时间)召开第一次领队会议。报到地点:博尔塔拉宾馆(地址:博乐市文化路208号),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909)8889530
十一、参赛经费
1、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报到后在博州期间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统一承担,往返交通和人身保险费用自理。
2、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每人需交报名费300元/人,报名时同有关手续一并交来,外地运动员可将报名费汇入博州文体局帐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州分行青得里大街分理处
银行帐户:42555188091001
如运动员临时决定退出比赛,报名费一概不退。
十二、奖励办法
1、比赛设分段赛个人名次,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2、比赛设总成绩个人名次,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3、总成绩录取办法:以各分段赛个人成绩得分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第一名得分为总参赛人数减一,第二名得分为总参赛人数减二,依此类推。
十三、其它事项
为了给赛事赞助商、车队提供更多的宣传推广机会,使之得到更多回报,本次比赛在赛里木湖设置一个展示区。展示区亦为维修区。组委会要求全体赛员在比赛过程中按指定的区域统一在展示区(维修区)进行展示和维修。各参赛单位自备相应的宣传材料(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
新疆首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