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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历史沿革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7年06月23日 18:46:42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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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全称“喀什噶尔”,意为“玉石集中之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有2 000余年。在秦末汉初,喀什为西域三十六国的疏勒(今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一带)、蒲犁(今塔什库尔干)、莎车、依耐(今英吉沙)、子合 (今叶城)、西夜(今莎车城南)等诸国地。    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西汉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喀什与中原的联系。公元前60年,汉朝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喀什作为西域的一部分,正式列入祖国版图。公元74年,东汉名将班超出任西域都护,这里是大本营,驻守长达17年。唐太宗以后,这里为唐朝政府的重要军事据点,当时的安西四镇之一即为喀什噶尔。这里曾留下唐僧西天取经的脚印。五代至宋,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喀喇汗王朝时期,曾以喀什噶尔为首府。元代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太子的封地。明代,喀什为西域四大回城之一。直到15世纪海路开通之前,喀什作为“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一直是中外商人云集的国际商埠。清乾隆时期,这里一度是清政府“总理南八城事宜”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驻地,清光绪十年(1884年),清政府设置了喀什噶尔道,共辖有疏勒、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民国年间,先后在此设立第三(喀什)和第十(莎车)行政区。新中国成立后,曾是南疆区党委、南疆行署和喀什地委、喀什行署驻地,以后莎车专区并人喀什行政区至今。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喀什政府网 责编: 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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