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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编委办

2007年07月10日 17:47:06 稿源: 天山网原创 发表评论

     一、基本情况:

     吉木萨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1998年从劳动人事局分设成立。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机关后勤编制。1999年,在吉木萨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2005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目前,吉木萨尔县编委办(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现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公务员7名,工勤人员1名。中共党员6人。大学本科学历2人,大学专科学历4人,中专学历2人;年龄在40岁以上3人,30-40岁之间4人,30岁以下1人。

    二、吉木萨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1、吉木萨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编委办)挂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牌子,是县机构编 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 工作,既是县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县编办所属的法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本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受编办的监督检查三、主要职责

    (一)、吉木萨尔县编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3、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党政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4、管理县直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和调整工作;协调县直机关部门之间以及县直机关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县直机关及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6、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7、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核或审批县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制结构及经费开支渠道。

    8、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代码标识工作。

    9、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

    10、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做好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工作。

    11、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以条条管理为主的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

    12、负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1、根据国务院第411号令重新个性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

    2、依法保护本县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监督三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4、负责本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上报和电子政务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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