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甲方有权根据学生的生源状况,在第一学期通不过自学考试的学生中,安排注册国家教育部全国统一的网络教育学籍,如果乙方不予同意,甲方不予履行第一章甲方承诺。
第八条:甲方面军保证乙方学制内的全过程教学,赠送乙方每人一套新液晶电脑学习,赠送期(学习期间)按专科三年、本科四年计算,赠送期(学习期间)结束后电脑归属乙方。如学生中途退学,必须按未使用年限交纳设备折旧待摊费(本科计算标准为一台套7000元/4年,专科计算标准为一台套7000元/3年)交纳设备折旧待摊费后,电脑归属乙方所有。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之前,赠送给乙方每人价值六万元的全套正版IBMDB2数据库、OA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销售人员管理系统、会员邮购管理系统、智能自助建网站管理系统软件。
第十条:甲方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保证在每周安排不少于12学时的全日制课程学习。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和聘请的师资,保证有国家教育部认可和授予的中级讲师以上职称,部分课程聘请副教授以上职称授课,技能实践课程聘请IBM公司、NOVELL公司有实际工作经验的资深工程师指导和授课。
第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全程优质的教学服务,包括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完善的后勤保障,配备辅导团队跟辅导,发放考试辅导资料等。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报名资料和原学校毕业证书,如有虚假,乙方无权提出退班退费要求。
第十四条: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必须交纳学费。如果在交纳学费后十个自然日内不签属本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签署本协议,并无权利提出退学费申请,如果交纳学费后在七个自然日内不签署本协议并提了退学退费者,甲方在扣除学费总额10%的手续费后退还学费总额的90%。
第十五条:乙方在每学年开学后5个自然日内必须交纳全部费用,过期后给予10个自然日宽限期,期间免收滞纳金。宽限期过后本协议自行中止,乙方须与甲方办理退学手续和财务清算。
第十六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在规定地点、时间完成学习日,凡连续或累计达到每学期缺课十节以上(不含病假)本协议自行中止。病假达到每学期三十节以上者,办理休学手续,本协议继续履行;凡不按时提交作业或缺交作业达十次以上者,本协议自行中止;凡乙方违反国家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校纪校规的、给予记大过处分两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三次以上者,本协议自行中止;给予除名处分则为自动开除和。
第十七条:甲方中止与乙方协议后,有条件的帮助乙方继续学习完成学业,有条件的前提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未再出现第十六条情形,如再出现,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