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比重大,民营经济欠发达,这是东北经济落后不发达的根本症结所在。因此,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成为重振老工业基地的关键一战。
吉林省国有经济的比重高达80%,排在全国前列。“九五”期间,吉林省实施了国企改革脱困攻坚工程,全省中型一类以上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80%完成了公司制改造。列入国家脱困计划的亏损企业有80.2%实现了脱困,国有企业改革和三年脱困目标基本实现。
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把2005年作为国企改革攻坚年,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任务。2005年重点完成了816户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极大地激发改制企业自主发展的热情,促进了全省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已有民营企业1941户,比上年末增加213户;实现增加值34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3.1%,增速高于全省工业平均增幅14.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47.7亿元,同比增长39.2%,吉林省经过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使企业的经营机制不断得到创新,活力得到了明显增强。2006年,集中力量抓好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加强生产运行组织和要素协调,全面完成了工业提速增效任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185.2亿元,超过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