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的40%,实缴税金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53%,从业人员占全省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54%。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吉林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城乡就业的重要渠道。吉林省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目的就是要实现富民强省。 按照吉林省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的要求,2007年要着力抓好十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是做大做强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筛选确定到具体企业、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二是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实行“非禁即入”,一视同仁。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增强担保资金和担保能力。四是落实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对民营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投资创办医疗机构、研究开发新产品及进行技术转让和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等,给予免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五是实施创业孵化工程。依托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建立民营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今年,各市(州)都要建设1至2个创业孵化基地,县市也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六是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推动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集中。七是培养一批创业人才。八是加强中介服务。九是树立创业典型。
伴随着“促进民营经济3年腾飞”相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人才、资金、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必将源源不断向民营经济聚集;营造宽松环境、鼓励全民创业,必将蔚然成风;从松江之滨,到白山脚下,从松辽平原,到八百里瀚海,必将掀起一场发展民营经济的高潮。吉林省民营经济,腾飞正当其时。